“去,罪臣自然要去。”
听到葛的话,萧靖不得不重新审视了
前这个家伙。
朝堂的
多数
在面对同样
况的时候都会选择
条:他们
为官无非是为了功名利禄,如果能在半截身子入土的岁数牺牲自己来保住子孙的荣华富贵,那么他们会毫不犹豫
选择那条
绫,而不是冒着很可能
去不返的风险在
多岁的时候离乡万
。
同时,自尽还能让他们保住读书重视的名誉与身为朝臣
后的体面。在他们看来,被
放不仅要与野
为伍还要客
异乡,更要承担千秋万载的骂名,简直是糟糕透
的选择。
这个小老倒是有些与众不同嘛……难怪当初会被
甩锅,当了那个简直就是去送
的送婚使。
葛应该是注意到了萧靖那很是耐
寻味的表
,于是便自顾自
解释起来:
“让您见笑了。蝼蚁尚且,葛某虽然也饱读诗书,却不是那迂
之
。”
他伸手轻轻捋着须,悠然
感慨道:“当年,葛某不过是礼部的
个员外郎……那时我没什么靠
,因为年
了又比不得那些后起之秀,所以同僚都拿我当个老吏用,每
就是负责
些别
不愿接手的杂事。
葛某会有今乃是自作孽不可
——可话说回来,当初的我便是
个什么都没有、只会庸庸碌碌度
的
,如今虽然落魄了,可
多不过是跟以前
样什么都没有。只要
命还在,又有什么好怕的?
陛给了罪臣恩典,不仅保全了罪臣的家
,还给了将功赎罪的机会,让罪臣仍然可以治理
方。比起这份隆恩,抄没了我的家产又算什么?是我罪有应得,怪不得别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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